我院取得矿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

 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,  我院取得矿业工程专业工程硕
  士学位授予权,今年录取名额为30名。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
  件:①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;②获得学士学位后
  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
  未达到3年,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具有国民教
  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
  3工作业绩突出;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。
   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
  报考。推荐单位与培养单位必须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。
    咨询热线;0797—8240213(南方冶金学院研究生处)

    (研究生处)